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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5-7-1 17:01:32 作者:佚名

 

——2015414在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雷树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组织财政、国土、农业、水务、卫生、畜牧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指出的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审计部门要跟踪督促整改情况。经过各责任单位的认真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应整改的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的4个,其他3个问题也整改了80%以上,现还在继续整改中。据统计,这次整改过程中,上交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699.3万元,收回财政性借款资金32522.28万元(国库专户收回21920.73+1769.46=23690.19万元,经建股专户收回6313.7万元,经建股重点项目专户收回1309.58万元,乡财局土地出让专户1208.81万元),退还再生资源增值税1499.63万元,拨付滞留专项资金21344.22万元(农业股专户拨付3229.41万元,经建股10081.29万元,综合计划股8033.52万元),撤销会计账户73个。

二、关于嘉人常函【20147号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7764.54万元的问题

县政府组织财政、国土、城建投、水务、审计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按照会议要求:

一是财政局成立了清理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出借财政资金的回收工作。

二是财政局对车头镇荫溪村、城建投、水务局、中医院等单位下达了催缴通知书,并组织人员上门进行催缴。目前,国库管理局专户已收回借款21920.83万元,土地出让金专户转列征地补偿支出118.81万元。其余借款由财政部门继续追缴。

三是要求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杜绝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二)关于违规设立会计账户的问题

县政府高度重视,督促县财政局进行全面清理,并按《会计法》规定,撤销归并了不符合条件的73个会计账户。

(三)关于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县政府组织县财政、国土、检察院、城建投、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积极清理专户往来款项,防范财政风险;要求各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结清往来款项。通过各部门的努力,目前,已收回土地基金专户借款1208.81万元,土地出让金专户按程序转列项目建设支出8977.87万元,转列土地报批手续成本支出1210.44万元,转列土地出让成本684.29万元,转列业务经费380万元;县财政经建股专户借款已归还6313.7万元。其余往来款项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进行处理:国有土地出让金专户往来款项一部分按程序转列支出,不能转列支出已明确资金偿还来源渠道,其余单位借款已责令县财政部门尽快收回。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不全面的问题

县政府要求县财政局负责,于201412月对全县所有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将BT建设项目及楼堂馆所等所有属于政府性债务都按审计口径录入了债务系统,纳入了县金融与债务办登记和管理。

三、2014年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公共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县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公共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并在审计报告上批示,要求及时整改,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整改。

一是对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应缴未缴失业保险基金、未退还的再生资源增值税等3项问题要求县财政部门负责,进一步核实原因,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到位。目前,上述3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责令财政部门将滞拨的专项资金余额5162.29万元(经建股专户5112.29万元,综合计划股专户50万元)尽快落实到项目。

三是对郴州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县国土局进行强制追缴,现已收回800万元。

四是责令乡财局将土地出让专户借用财政专户资金5055.5万元尽快归还到位。

五是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政府组织县财政、审计、农业、卫生等部门召开会议,对部门预算执行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是要求县财政局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举办《预算法》培训班,提高全县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二是县财政局严格按《预算法》要求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完整性,增强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程序。

三要求县农业局、卫生局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目前,农业局、卫生局应缴未缴税费已缴4.62万元(农业局2.6万元,卫生局2.02万元),违纪违规专项资金62万元已划缴县财政。

(三)关于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政府组织县财政局、畜牧局、水务局认真研究了此次专项资金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并按照“加强指导,严格监管”的原则,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对待、抓紧研究,及时落实整改,切实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合规使用。对县财政少配套的水利专项资金,要求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源培植,壮大县级可用财力的同时,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确保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支出。

截止2014年底,滞拨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9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挤占挪用的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资金已全部归还。县水务局超标准列支管理费用208.97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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