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在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欧林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4年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决算情况
我县2014年决算汇总已经完成,湖南省财政厅批复了我县年终结算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15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3710万元,为预算的98%;比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报告的预计完成数增加1万元,是增加了其他收入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1833万元,为预算的11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7381万元,为预算的72%,上划省级收入完成6129万元,为预算的92%。(见附表一)
分部门完成情况:(1)国税部门完成33571万元(不含增值税退税149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0%,同比减少7236万元。(2)地税部门完成34537万元(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烟叶税),为年初预算的95%,同比增加2329万元。(3)财政部门完成472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2%,同比增加18616万元。各乡镇财税收入完成348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93166万元,比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报告的预计完成数增加41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增减变化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2439万元,较预计完成数增加了195万元。2、教育支出完成32704万元,较预计完成数减少了3163万元。3、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876万元,较预计完成数减少了720万元。4、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5356万元,较预计完成数增加270万元。5、交通运输支出完成7868万元,较预计完成数增加570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3034万元,较预计完成数增加500万元。(见附表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方面。2014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818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1966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800万元,上年结余3505万元,收入总计201104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166万元,上解支出128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37万元,净结余20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见附表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方面。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417万元(说明: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土地出让收入实际成交额为21362万元,其中缴金库7726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3413万元,上年结余2374万元,收入合计15204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13737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86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1381万元。(见附表四)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方面。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16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259万元,收入总计339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230万元。累计结余15724万元。(见附表五)
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080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6%,同比增长19%。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648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2%,同比增长42%;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1119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7%,同比减少3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1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6%,同比增长1%。(见附表六)
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1)国税部门完成125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4%,同比减少7543万元,下降38%。(2)地税部门完成19880万元(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烟叶税),为年初预算的51%,同比增加1821万元,增长10%。(3)财政部门完成383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5%,同比增加17176万元,增长81%。
1-6月,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6114万元,同比增加32413万元,增长3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来分:(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8285万元,同比增加2876万元,增长19%;(2)教育支出完成13952万元,同比增加4676万元,增长50%;(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20567万元,同比增加5497万元,增长37%;(4)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6412万元,同比增加3604万元,增长28%;(5)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270万元,同比增加254万元,增长25%;(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5352万元,同比增加3078万元,增长135%;(7)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6870万元,同比增加6313万元,增长60%;(8)交通事务支出完成3672万元,同比增加1193万元,增长48%。(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8371万元,同比增加1754万元,增长27%;(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6万元,同比增加602万元,增长157%。(见附表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83万元,上年结转1381万元,收入合计5164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7134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1970万元。(见附表八)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71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89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6%。(见附表九)
(四)上半年预算执行的特点
1、财政总量稳步跨越,增速、进度“齐头并进”。上半年,我县财政收入增长延续了加速赶超、稳步跨越的强劲势头,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进度居全市第三。
2、税收收入完成较好,个别税种增幅显著。上半年,全县税收收入实现过半的税种有11项,较上年同期增加5项。其中,企业所得税、改征增值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增幅分别为76%、68%、42%、40%、37%。
3、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上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61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3%,同比增长39%。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民生支出达到82440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1%。1-6月,我县综合支出进度全省排名16位。全县重点项目支出完成6亿元,有效保证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五)上半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1、强化聚财之责,努力拓宽增收之路。一是激发乡镇创收活力。科学测算乡镇税收收入,通过多方论证,合理安排各乡镇税收收入预期目标。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收入进度,完善财税任务考核办法,提高乡镇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乡镇创新聚财方式,拓宽生财渠道,努力帮助企业复产提质,确保各乡镇企业成长、财税增收、后劲增强。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税收精细化、专业化管理。通过煤炭税费远程监控电子化征收系统完成煤炭税费统征43.6万吨,实现税费4230万元。完善综合治税系统,清理涉税信息50万条,补征税款2092万元。加强税收专业化管理,通过以电控税查补税款798.5万元,入库税费1480万元,增长38.47%。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征收部门任意减免非税收入的行为。上半年,县缴费中心实现非税收入3164万元。三是加大国有资产运营。努力盘活闲置资产,加快对原交警大队旧址、畜牧局广发站、市场服务中心塘村市场部分资产的处置进程,完成资产处置312万元。完善地价会审制度,推动提高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完成土地出让收入7302万元(其中缴金库3368万元,缴土地出让收入专户3934万元)。
2、创新生财之道,不断夯实增收之基。一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调研分析,拟定《嘉禾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奖励实施细则》,对一二三产业、高新技术和新引进投入较大的企业进行奖励,力促实体经济转型发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减轻企业负担1200万元。二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全年预算政府投资项目支出15.75亿元,上半年拨付重点项目建设资金6亿元。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确保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加大非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深入推进县领导进项目联企制度,金霖·御景住宅小区建设、闽城·嘉州阳光商务综合体建设等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度较快,房地产销售面积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7倍。三是加大筹融资力度。加大争资力度,兑现2014年向上争资奖励资金486万元。充分调动部门争资积极性,上半年争取中省资金共计81542万元,同比增加23822万元,增长29%。积极争取行廊镇五百洞村、小湖村、白竹园村等10个村被列为全省“集中连村建设”试点项目村,到位资金300万元。加快融资步伐,全年计划签订融资协议23.15亿元,计划到位资金16亿元,已融资到位6亿元。
3、优化用财之方,全力保障民生之需。一是全力支持“三农”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资金4268万元。拨付“3个示范镇5个示范村”奖补资金1200万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统筹各级扶贫资金1500万元。安排清洁工程1100万元、规范农村建房奖补资金500万元,有效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上半年教育支出达1.4亿元,同比增加0.5亿元,增长50%。加大计生关怀,对1261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发放国家奖扶121万元,对48户特扶家庭落实奖扶资金36.3万元。安排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0万元,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免费对外开放。三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提标政策,拨付2125万元,全县在职干部职工月人平基本工资增加300元;拨付886万元,落实离退休人员增资政策。安排县级配套资金1617.5万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60元;拨付7110万元,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月人均再提高16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水平从55元提高到75元。拨付城市低保资金99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170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49万元,有力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深化理财之法,不断提高资金之效。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截至2014年底结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部门账户的各类资金,逐个部门、逐个项目进行排查清理。全县已盘活存量资金2977万元,使“沉睡”的财政资金重新运动起来。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了预算单位与财政定期对账制度,国库集中支付金额81671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金额75500万元,占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92.4%。继续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上半年刷卡消费报账支出2198万元。严控非生产性支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拒付不合规定的开支1867万元,“三公”经费同比减少450万元,下降23%。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政府性债务,对锁定后的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县债务总额为45.26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41.17亿元。积极推进PPP项目,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缓解政府债务压力。现已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了资产评估公司和咨询公司,对城乡供水一二三四期工程、垃圾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的资产进行评估和制定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预计在9月底前可促成项目落地。
三、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巨大,我县财税增长面临新挑战,财税体制改革对财政部门提出新要求,县财政运行面临新常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收入方面。一是支柱产业大幅萎缩,新兴财源还没有培育起来,财税增长后劲乏力。二是 “营改增”改革覆盖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减税规模进一步扩大,预计减少税收0.8亿元,增收难度加大。三是土地出让收入虽有所回升,但是距离年初预算的保三争四(确保完成3亿元,力争突破4亿元)目标差距太大,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需努力。
支出方面。一是推动落实城乡一体化建设,打造山水田园新嘉禾,需要更多财政资金支持,逐年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例如:全县的公益性的重点项目完工后,管护成本大幅上升,预计全年支出4000万元,且每年都将呈上升态势。二是随着全县重点项目的竣工结算,下半年还需拨付项目资金9亿元,财政的融资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提标及其他政策性因素,预计全年增支1.4亿元,支出矛盾进一步加剧。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加强财源培植,激发增收后劲。一是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银行资金、民间资金投入全县项目建设,切实解决财源建设资金“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未启动的用地、资金、项目前期等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二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改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发展方式,更多运用基金投入、贷款贴息等市场化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调优税源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出台新一轮县对乡镇财政体制,鼓励乡镇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积极引进有发展前景的大项目、大财源,促进乡镇财政持续发展。三是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尽快出台《嘉禾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奖励实施细则》,充分发挥6000万元产业引导资金的杠杆效益,激发企业活力。认真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和企业改制,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和技术瓶颈,形成企业增效,财税增收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财税征管,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实现综合治税全覆盖。拓宽征管范围,将乡镇全部纳入综合治税(费)范围。拓展征管项目,将建筑材料增值税、餐饮服务业、房屋出租等税费征管薄弱环节纳入综合治税范围,解决户籍难控管、信息难掌握、收入难核定的问题,堵塞征管漏洞。拓宽涉税信息采集渠道,提高涉税信息对征收管理的支撑作用。二是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统一征收机制,杜绝征收部门任意减免非税收入的行为,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加快土地招拍挂,加强土地出让金欠款清缴,确保完成土地出让收入“保三争四”的目标。三是依法征管,确保收入质量。建立县对乡财政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提高税收质量。大力清缴欠税,最大限度的做好“挖潜增收”,确保税收足额征收到位。严格依法治税,特别是在实施好结构性减税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强筹融资工作,科学安排财政支出。一是加快融资步伐。抢抓平台融资的有限时间,建立融资项目库,积极与资金方对接和信息跟踪,努力促成项目融资的敲定。多渠道开展融资,在通过加强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融资的同时,大力推行PPP等新的融资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建设,减轻财政支出压力,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管理。要把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作为全县的重要任务来抓,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支出计划。《2015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项目将不予支付资金。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将政府性债务收入、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者,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建立债务报告和公开责任制。将政府性债务向政府和县人大定期汇报,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逐步降低和化解政府性债务,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四是优化支出、确保收支平衡。强化预算约束意识,杜绝在正常预算之外随意“点菜”、出新花样,防止因过度挤压财政资金造成后患无穷。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优先确保重大项目和民生、社会事业建设资金需要,做到“保民生”。基本支出严格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照序时进度拨付,做到“保运转”。项目支出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制定和落实用款计划,提高项目资金拨付率,做到“保发展”。同时,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切实减少损失浪费。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力度,重点加强项目建设资金、民生资金的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