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人常函[2014]7号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
2014年6月12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重视审计整改,针对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少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不足、有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等问题。现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对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7764.54万元、违规设立会计账户、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不全面等4个方面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被审计单位未整改到位问题继续整改工作情况的跟踪检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整改到位。
以上建议,请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继续整改情况。
嘉禾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7月7日 |